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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“网红”烟花你还在玩吗?
作者:admin    发布于:2024-04-16 07:01  

  “冷烟花”燃烧时不冒烟,易被误认为没什么危险,也因此被不少网络商家打上“仿真烟花”的标签进行售卖。据新华社报道,春节前夕,相关部门调查发现,部分电子鞭炮商家玩起了文字游戏,在某电商平台展示商品的视频或图片显示“室内燃放视频”“不伤人”“仿真烟花”等字样。而商品分类中,冷烟花则用“烟花填充物”代替,已经销售了上万支。

  在某电商平台搜索“钢丝棉烟花”“网红烟花”等关键词发现,单家店铺月销量高达数万件的不在少数,一些店家的宣传封面还打上了“过年耍帅,用它”的字样。

  有商家在简介中称其为“烟火”,但详情页却表示这不是“烟花”,是一种“创意摄影辅助道具”。还宣称“类似洗碗的钢丝球,可过安检”。

  其实,这些冷烟花或打着擦边球的“钢丝棉烟花”都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,燃烧时温度可以达到700多度,容易引燃可燃物并引发火灾。

  央视新闻曾报道,今年1月初,上海市民徐先生因为拍视频,愣是用钢丝棉烟花,把自家车和邻居的车烧出了大大小小十几个洞。视频曝光后,不少网友直呼“危险”。

  其中提到:针对部分城市烟花爆竹供需两旺,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加强风险预警研判,强化安全管控措施,加大巡查检查力度,并做好安全宣传警示。春节假期以来,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、零售店(点)10万家次,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8000余项。

  特别是针对冷光烟花兴起的情况,国务院安委办、应急管理部强调,冷光烟花虽然火焰温度较低、烟雾较少,但喷射口温度仍高达700-800℃,可灼伤人体、引燃物品,作为烟花爆竹,其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属性并未改变。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冷光烟花时,仍要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,必须取得相应安全许可,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生产、销售。

  各地要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,加强安全监管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特别是对网上非法销售冷光烟花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,切实消除监管盲区。

  燃放冷光烟花时,同样应采取对烟花爆竹产品普遍适用的安全措施,严禁在室内以及任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燃放,严防不正确的燃放方式引发火灾等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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